上個禮拜四,我去國小見陳校長,他曾經跟我提過學校裡一些關於弱勢家庭的孩子們的事情。
我們教會的文青姊妹去年文化大學畢業,回來大埤邊照顧爸爸。爸爸得了癌症,媽媽也過世了。邊參與教會的服事,她希望找一份工作。聽說今年寒假有一位老師帶十幾位弱勢家庭的孩子們作課業輔導。我想,若學校方面同意的話,教會願意接收這些孩子們繼續給他們課業輔導的機會。
我去才知道學校原本有二班(1~2年級一班;3~4年級一班)二十三日就開始課後輔導。校長說:「一班至少十七個學生以上才能向縣政府申請經費可以請老師,剛好5~6年級這一班的學生人數還不到十七個。」我跟校長說:「我們教會有一位姊妹非常喜歡孩子們,她願意帶領這些孩子們,請老師的經費不用擔心,由我們教會出。」校長也很高興。隔天,我帶文青去見校長和主任,他們看文青的履歷表,跟她面試都很滿意,校長還問文青說:「白天可不可以當代課老師?這經費是從縣政府來的。」文青說:「可以」。所以,二十三日開始每個禮拜一二四五,下午四點到五點半,文青在學校裡帶領這一班十二個孩子們。
我想這一班的孩子們是神為我們保留的。感謝我們的神!為我們開福音的門,讓我們進入校園。我們為文青禱告,使她不但在這班上的孩子們當中有好的影響力,
也在學校的老師們當中有好的影響力,讓老師們藉著文青能夠認識耶穌。
我們為大埤常常禱告。我知道我們的神按著我們的禱告給我們成全,使大埤教會成為這地方的燈塔,大埤的百姓因著祂的教會將會看見神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