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約瑟想起從前所做的那兩個夢,就對他們說:「你們是奸細,來窺探這地的虛實。」(創四十二8-9)」。「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流便說:「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嗎?只是你們不肯聽,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創四十二21)
我讀這一段經文的時候,深深的思想基督徒的生活模式。過了二十年之後,約瑟才與他哥哥們相見。一看他們,約瑟就回想自己所做的夢。其實神在他的夢中沒有說什麼,約瑟卻將自己所做的夢當作真的,是從神來的。這夢成為他的異象。對他哥哥們而言,約瑟的夢卻給他們帶來相反的感覺。因此,哥哥們將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約瑟和他哥哥們透過這一次的遭遇都回到原點去了。雖然雙方的感受不同,但是他們都記得很清楚二十年前的事。
我想他們是真正神的兒女。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的時候,他們就戰戰兢兢地彼此說:「這是神向我們做什麼呢?」他們的行事為人與神沒有隔開,而且透過他們所遭遇的事,所接觸的人和事物都能夠思想神。這才是基督徒。
我對不起教會的弟兄姊妹,因為看自己不是韓國人也不是台灣人,卡在中間地帶。說話行事都沒有才能。現今的基督徒是不是像我這樣卡在中間?思想和生活分開,常忘記過去神給我們的異象,容易忽略今天所做的事對自己多有意義,真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