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9-30)
上個禮拜,我回去韓國看媽媽,陪媽媽兩天就回來了。媽媽今年九十二歲,她住在療養院,姐姐和弟弟住在療養院附近,所以他們常常去看媽媽,帶她出來一起吃飯。這次姐姐跟我分享療養院的事,媽媽的室友孫奶奶是下半身癱瘓的,她的意識卻很清楚。姐姐跟弟弟和妹妹去看媽媽的時候,她們都預備孫奶奶的分。禮拜天,媽媽參加療養院的主日崇拜,牧師在周間探訪療養院的人,因媽媽常預備奉獻給牧師。最近姐姐去看媽媽的時候,孫奶奶把自己預備的奉獻給我姐姐看說:「我拜託我女兒預備了奉獻。」姐姐心裡很感動,因為孫奶奶從來沒有講過耶穌的事。療養院的一位護士也跟姐姐說:「在現在的社會裡我沒有看過像你們這麼孝敬父母的人。」
雖然我是大兒子,但是我一從神學院畢業就出來當宣教士,無法照顧媽媽。一轉眼,三十年就過去了。我回想過去的三十年,神將祂的平安賜給我周遭的人,讓我一點也沒有擔心,從我身上除掉一切的掛慮,真感謝神!我信耶穌之後,馬上辭掉工作去讀神學院,媽媽跟我說:「別人都一邊工作一邊信耶穌,你為什麼不工作讀神學院?」神學院畢業以後,要去國外宣教的時候,媽媽同樣地問我說:「你的朋友都留在韓國牧養教會,你為什麼獨自去國外宣教?」我順服了神的呼召,神堅定了祂向我所起的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