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約翰福音 十二 23-26
對一個服事主的人而言,『榜樣』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有『榜樣』,我們才能學效,才有可遵循的路。而主耶穌自己的服事,正是我們所需要學習的榜樣。
約翰福音12章23-26節,這段經文是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對那些來要想與祂晤談的希利尼人所說的一段話。其中道出了一個服事主的人,所該走的道路;其實,這也正是我們的主,他自己一生服事的寫照。下面,我們要從這段經文提出三點,和大家一起來學習主所教導我們,有關服事的幾個特點。
第一、服事主必須要『埋』下去。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24)我們都知道農作物,在種植的過程中,那種子一定是先要“埋”在土裡面,否則就沒有之後的生長,當然就更遑論什麼結實累累了。主用麥子的比喻,叫我們明白,若有人想要服事祂,『埋下去』是必須要的。當種子埋在土裡時,是看不見的(不被看見)但它卻是真實的存在,並且這往往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鄉福的事工,從起初開拓至今已有14個工作區,感謝主的憐憫,不少工作區成立已超過20個年頭(滿州、麟洛、東石、田尾、大村、芬園)。好些同工從神學院一畢業,去到工作區,一待就是二十幾年,對鄉福的傳道同工來說,『埋下去』是我們共有的心志。但光有『埋』下去的動作是不夠的,他還必須經歷『死』才可能進一步結出子粒來。
第二、服事主必須要經歷『死』。
自然界的實例告訴我們,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要結出許多的子粒來;而屬靈的原則也是如此!這裡所講的『死』,乃指的是生命的“破碎”,好像麥子在發芽前必須衝破麥殼一樣。而25節當可解釋為這原則的應用。「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生命”在希臘原文是指:人的魂生命。也就是所謂我們的“天然生命”。主在這裡所說的“恨惡自己生命”,若引用喬治慕勒的話說就是:向自己死了。向自己的意見、喜好、品味、志向──死了。簡單來說就是要『捨己』、要有所『犧牲』。
以我們的主為例,祂犧牲了自己的生命,釘死在十字架上,因著祂的犧牲,帶給了我們新的生命,祂已為我們樹立了最好的榜樣。關於這點,我最近有很深的領會:我們教會的青少團契是在禮拜天中午聚會,早上他們先參加主日崇拜,結束之後,中午在教會用便當,完了接下去聚會。但每次吃便當實在有點膩了。今年度開始,教會裡的三位姊妹,自願輪流幫忙他們煮飯菜,(每月的第一、二、四主日)可是教會的廚房是搭建的鐵皮屋,每每是冬冷夏熱,看著她們在炎熱的天氣裡,頂著高溫一邊煮一邊流汗,我深深體會到主所說的,這是麥子的服事!因為有她們的犧牲,青少契的孩子們才有好吃的飯菜!我也更深的明白:屬靈的事真是沒有『捷徑』的,我們若是要服事主,就要學習捨己,付代價,包括:時間、金錢、自己的喜好、意見…等,為了主,我們必須有所『捨棄』。但是在這之後,必會有收割的喜樂!因為主說: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第三、服事主必須要『跟隨主』。
主耶穌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26) 這裡的『跟從』是指“繼續不斷”地跟,而下文的『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這句話的意思是:此時此地與將來,都活在祂的同在與屬靈的伴隨中。我們所有一切的服事,必須是有主同在的服事。工作還是次要,與主的關係才是主要!主自己才是我們服事的目的,工作不是!如果我們做了一大堆的服事,卻不是為了祂,那麼,到最後,我們會發現一切都是枉然。鄉福同工每一個月,都要聚在一起開同工會,我們一起敬拜、禱告,檢討、報告各工作區的事工,而同工們更是常常彼此提醒一件事:主是我們服事的對象。不要事奉到忘記了我們是為什麼服事?為誰而服事?求主憐憫我們,也保守我們,能時時住在祂裡面,在祂的同在中服事,因這是主對所有要服事祂的人的提醒。
記得剛信主的頭半年,聖經也都還沒讀過一遍,教會的主日學需要服事的同工,於是我自告奮勇地投入教學的行列,有一天主日禮拜後,教會一位年長的姊妹來抓著我的手,說了一句話,她說:「姊妹啊,服事主真好,服事主一切都不落空!」 後來慢慢地,我讀聖經讀到約翰福音12章26節,耶穌的話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我的心裡十分興奮。這裡所說的『尊重』和第23節『人子得榮耀』的“榮耀”是同一個字。意思就是,天父對於那些肯服事祂,願意捨己、跟隨祂的人,祂要使我們得著榮耀!好像天父榮耀祂的獨生愛子一樣!這是何等大的尊榮啊!想到這,心中不禁對主充滿感恩,原本是失喪沉淪之人,主不但拯救,還揀選我們來服事祂,並且更應許要使我們得榮耀,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這一生都能叫祂的心意得著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