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二發生一件大事。我們喜愛的羅弟兄,做事認真,熱心事奉的羅弟兄,身體健康,總是笑容滿面的羅弟兄,下班之後突感身體不適,緊急送醫挽救無效,驟然歸回主懷,今天在上海舉行葬禮。
禮拜天,羅姊妹從上海打電話來,希望我們能去幫忙她,說她很慌亂,特別是不知如何處理很多的事務。感謝我們在主內有如此的信任,也佩服她敢說出她的需要,伸出求救的手。我整理了一些有關『配偶過世時,當事人及幫助者需做什麼』的資料,先與太太討論。太太認真的說,這好像是演習若我先去,她就知道需做什麼,然後她說『我們不是說好了,我要先走,因為我受不了沒有你的寂寞嗎?』。接著她說,一定要讓先生們知道,讓他們把文件資料都為太太準備好,也要給太太們知道,到時該怎麼辦。
我因一個重要的合作事工剛開始無法離開,會從台灣繼續協助。太太去上海陪她三個禮拜,也幫忙處理事務。之後還會有姊妹繼續陪她,直到羅姊妹搬回美國。
看到喪偶之人,在感情重創之時,還有這麼多重要的事要處理。我想到:
1. 夫妻在平時就要把事情安排交代清楚,如重要的文件放在何處等。為了愛自己的配偶,要把死後需處理的事,不只是討論知會,而是要演練過。
2. 在這樣傷痛的時候,需要有好朋友『持續的』在感情上、和事務上扶助。
以下是針對美國的狀況,但也應適用其他地區。
配偶過世時,當事人及幫助者需做什麼(按優先順序排列):
1. 通知家人、近友、及教會
2. 注意遣族的情緒及需要,安排協助
3. 有否有捐贈身體/器官的安排
4. 有否預設的葬禮及安葬安排
5. 有否授權遺囑執行人,假使是當事人,可授權一位當事人信任之人代替
6. 防喪家被闖空門
7. 安排葬禮及安葬
8. 通知眾親友葬禮
9. 備一本簿子,記錄一切重要事務的處理資訊過程,包括一切花費及單據
10. 安排幼年孩子的照顧
11. 找保險箱,遺囑,信託文件。
12. 找出人壽保險、銀行帳戶、投資等重要資料,有些資料可能存在配偶的電腦
13. 將與配偶共有帳戶內的款項移出,以免在遺產處理程序中被凍結而無生活費
14. 通知社會福利局(六個月之內)、國稅局等政府機構
15. 聯絡工作單位,接洽員工保險、退休金,包括未用休假、死亡津貼、未領薪資、紅利、公司配股等
16. 通知各有關單位,但等一段時間後,再決定如何處理任何財務財產問題,以免稅務問題,及情緒性的決定。
17. 付重要帳單,如房車貸房車壽保健保,查是否自配偶帳戶自動扣繳
18. 找出有無任何商業合作、合夥、投資的安排
19. 連結喪偶的朋友,可得感情協助與事務的經驗
20. 找律師處理遺產
21. 找會計師處理稅務及財產清單
22. 找人壽保險公司討論償金安排
23. 取得死亡證明書(問律師需幾份)
24. 處理配偶的其他保險(汽車、房子等)
25. 找律師或會計師清查配偶所有財務,包括債務。讓律師先與家人及遣囑執行人討論過,再處理配偶的債務
26. 付配偶的信用卡帳等,暫時保留共有信用卡,以便使用,以後再重新申請
27. 處理配偶的信託帳戶
28. 處理配偶的遺產稅及所得稅,有未成年孩子的喪偶(surviving spouse)頭兩年有節稅條款
29. 更新遺囑、壽險、健保、屋車所有權狀
30. 評估新的財務收入與支出狀況,做必要的生活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