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社區事工的重要性
在鄉村福音工作中,社區事工(或稱社會服務)是個經常被討論到的題目,鄉福簡訊139期(1999年7月)曾經提到,鄉福希望能成立一個「社區事工發展部」,因為「教會不能再以自己為中心,而必須以社區為中心,教會必須是社區的教會。因此社區工作,會是教會現在及未來都很重要的事工方向。鄉福同工面對的首要挑戰也是如何發展社區工作,接觸鄉民,進而帶領他們信主。」的確在台灣鄉下這樣的福音硬土上,以社區事工來接觸鄉民、來鬆土是非常必要的。
社區事工的重要性還不止於此,聖經記載,當主耶穌出來傳福音時,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馬太福音九35、另參考馬可一38-39),聖經敘述主耶穌傳道時,總是一面宣講、一面救助,藉由口傳和行動來宣揚父神所賜下的福音,而主耶穌自己就是福音(馬可福音一1)。在此我們或許可以這樣來描述「傳福音」:在愛的行動當中,宣講上帝的救恩,就是耶穌基督。可見憐憫恩慈的行動並不只是用來成為鬆土的工具,或是接觸人群的媒介,它本身就是福音的一部分,是屬神的兒女所不能輕忽的,我們看到無論是在舊約(以賽亞書五十八1-11)、或是新約中(馬太福音二十三23),上帝都嚴嚴的警告輕忽這事的人。
鄉村社區事工的難處
雖然社區事工是如此重要,而且鄉村地區也的確很需要這些資源,但是大多數鄉村教會卻難以大力去進行,何以會如此呢?在今(2004)年7月份鄉福簡訊的主題文章中,提到了兩個主要的原因:「進入社區事工有某種程度的風險,它可能耗去我們已經不多的資源;如果無力影響世界,難免被世界影響,或互相妥協;也可能失去焦點,缺乏屬靈的力量,教會不像教會」(鄉福簡訊199期,P3)。教會當如何運用有限的資源來做好社區事工,又不至忽略教會在地上最重要的職責--把人帶到基督裡,確實是我們必須去面對和挑戰的課題。針對教會在鄉村社區事工的未來,我試著提出粗淺的看法,盼望能和大家一起來思考,並有機會一起來努力。
成立一個專責機構
現代社會是一個專業分工的社會,現代的社區事工多樣而繁複,不是單純的物資供給或陪伴就能夠妥善處理的,對大部分以神學和教會牧養為主要訓練的傳道人而言,並不是件擅長的事。但是,如果能夠把社區事工的資源組織建構起來,交給教會來使用的話,教會卻可以是最好的使用者。如何能將資源開發出來、整合起來給鄉村教會使用呢?我認為成立一個專責的機構,是值得考慮的方法,如果能成立一個全國性的社服組織,專門從事鄉村社區服務工作的研究開發,在各鄉村教會中成立該協會的分會,協會可以將所得著的資源和研究結果,交由各地教會使用,而各教會也可以在實際執行中,將成果回饋給協會。這樣的一個機構,因為具有全國性的高度,也有特定的服務對象,在資源的取得上會較為容易。而各地教會在許多專業耗時的業務上,也較易獲得資訊和資源,曾經有過的成果也得以保存並和其他教會分享。或許有人會覺得社福機構已經夠多了,還需要再成立一個新的機構嗎?事實上社福機構雖多,但以鄉村百姓為對象的幾乎沒有,許多全國性的社福機構,也很難服務到鎮級以下的地方。從人口比例來看,佔總人口數四分之一的台灣鄉村,在資源的分配上是遠遠不成比例的,所以實在有必要成立一個機構,專門來服事鄉村百姓。
認清使命和對象
作為一個專責在鄉村社工的福音機構,有幾方面是必須特別重視的,首先要有清楚的使命,清楚的使命是保持一個團體走在既定方向,不偏頗迷失的重要條件。
其次,要知道所要面對的對象是誰,並且了解他們的需要。所有對事工推展有影響的人或單位,都是必須面對的對象,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鄉村百姓,當中又有各種不同的年齡層,他們缺乏的是什麼?除了他們以外,各地鄉村教會需要的是什麼?教會內或社會上的資助者在意的又是什麼?這些對象對整個事工的進行都有關鍵性的影響,絕對不可忽略。
進行研究和開發資源
有了清楚的使命,再加上明確的對象,就是所有研究工作的基礎。可以對鄉村進行整體深入的了解、整合並開發教會內和社會上可用的資源;也可以選定適當的鄉村教會,訂定階段性社區事工的策略和目標,開始來嘗試、評估及改進。初期可能不容易看見成果,但這機構的功能之一,就在於能夠不斷地研究、改善、推廣、累積經驗和傳承,如果沒有一個專責機構的話,就很難來進行這些事工。
另外就是有關資源的取得方面,應該可以更廣泛地尋求,不必只侷限在教會內部,從教會及民間各社會服務團體當中,可以了解許多相關法規和資源;此外,是否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和資助,比如是否接受非信徒,對鄉村社區事工在金錢物資上的資助,也是可以認真考慮的。在組織營運方面,非營利組織(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管理,已經有相當多的研究成果,台灣也有兩三個專門推廣NPO的單位,是經營上可以善加利用的夥伴。在資訊的取得方面,除上述的NPO推廣機構、社福團體以外,政府單位的施政計畫和學術單位的研究成果都是非常重要的資訊。在人力資源方面,如果能獲得較多的資金,固然對招募同工會有幫助,但更重要的是,讓更多人知道鄉村的需要,可以就自己的感動及專長來投入。
必須在教會中來進行
成立一個專責的機構來從事社區事工,固然有以上所提的功能,但卻有一個最大的風險,就是可能會慢慢的失去福音性,而漸漸轉變成世俗的社會福利機構。要避免這情形發生,最好的機制就是,讓協會所有的事工,都在表明信仰當中來進行。在面對社會大眾時,要讓他們清楚,我們所秉持和遵循的原則是從聖經而來的;面對需要幫助的鄉村百姓時,也要讓他們知道,我們是基督教的團體,所倚靠的是聖靈的大能。當然不是一直把這些話掛在嘴上,但總要有智慧的與他們分享我們一切盼望的緣由,點點滴滴地將福音的活水,注入被惡者所盤據的堅硬土壤當中,改變這地的土質。這可能是幾十年才看得到成效的工作,所以更要有清楚堅定的原則,才不至於在歲月當中忘記了使命,隨波而去。
在協會和各地教會(分會)的關係上,協會必須了解教會的需求,提供專業上的資訊和訓練,協助獲得人力和財力的資源,而各教會在執行社區事工時,當以配合本身教會整體事工為考量,在牧者的帶領下來進行,如此,社區事工才不至成為一個單獨的事工,而是教會整個「傳福音事工」的一部分,簡單的說,教會才是整個事工的重心所在。如此,教會才能駕著屬靈和愛心的雙翼,成為散播福音的使者。
最後必須自我提醒的是,這並非世上的工作,而是屬靈的爭戰,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所憑靠的是從上面來的能力(林後十3-4)。也唯有自潔的器皿,將自己全然交給上帝使用,才得以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所以,當我們堅持在社區中活出屬基督的生命時,我們所做、所說的一切,必要成為這塊地土,這群百姓的祝福!
讓我們同心祈求,願上帝速速興起合用的僕人,開始鄉福的社區事工!
(作者目前就讀中華福音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