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
同心才能同行,同心就是同行,一個心志,一個腳蹤。是神所是,非神所非,永遠追隨,跟從到底。看看聖經那些與神同行的人:
一、以諾
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我們以為與神同行要到教會去,其實仍該過家庭生活,負起養兒育女之責任。不過心不在自己身上,乃在神的身上,要照著神的心意來教導兒女。也使他們成為與神同行的人。
聖經說:「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這個兒子的名字是瑪土撒拉,意思是:「他死之後洪水要來。」可能因此使以諾覺悟,開始與神同行。以後果然,洪水滅世。但神早早把以諾提走,得免此難(創五21-24)。
如今聖經警告將來要有:「烈火滅世」,我們不該儆醒麼?不該與神同行麼?使我們在教會被提中有份(彼後三10-16)
二、挪亞
與神同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挪亞知道神的心意(洪水滅世前,給人悔改的機會。)並照著神的心意造了方舟,給予世人逃避洪水的地方。挪亞一面造方舟,一面勸親友鄰居,悔改進方舟,可惜人不聽,不信神藉挪亞所傳的話,結果只有挪亞一家八口進入方舟,蒙恩得救。
若問:全世界的人都進方舟,方舟容納得下麼?請不必為神擔心,神自有祂的辦法。我想若全世界的人,都肯聽勸進方舟,那就表示他們信神的話,肯悔改,如此神還有甚麼理由以洪水滅世呢?
憐憫是神的第一志願,審判(以洪水滅世)是第二志願,當時的人「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神要審判就審判算了,何必費事叫挪亞造方舟向人傳道呢(彼後二5)?可見神在審判前,以憐憫為念,給人悔改得救的機會,這就是「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憐憫勝過審判)(雅二13)。
請想:將人都殺了有甚麼意思呢?將人都救活了多好!「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7)耶穌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十二47)。
三、非尼哈
以神的忌邪為心。當時的人被引誘拜偶像,行淫亂,因而遭瘟疫而死的人成千上萬。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裡去,可想而知,又是一件淫亂的事。怎能叫人忍得下去呢?祭司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裡拿著槍,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裡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穿,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那時遭瘟疫而死的,有二萬四千人。神對摩西說,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非尼哈不將罪除去,不知要牽連多少人,害死多少人。因此神與他立平安的約,使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祭司,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二十五1-13)。
與神同心,就是與神同行,今天我們對罪的態度如何?是忌邪呢?是妥協呢?
聖經叫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祂的心是柔和的,是謙卑的,順服的。又叫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腓二5;太十一29;彌六8)
最後我們以一首詩歌作結束,也作開始:
1、 主與我同在(四次)天天主與我同在。
2、我與主同行(四次)天天我與主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