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福首頁
37期 >
1991年1月
新年談新
       黃明鎮

 

聖經多處提到「新」字,像「新心」、「新靈」、「新生樣式」、「新歌」等都是極醒目的字眼。這些字久讀也不覺得乏味,因為有個「新」字在裡面就覺新鮮。時值新年期間,願把體會較深有關「新」的詞句,提供幾句與關心鄉村福音的讀者們分享並共勉:


一、新命令──相愛(約十三34)

主耶穌教訓門徒要相愛,因為有愛才能使他們生活在一起,才能同心傳福音。這個「新」命令是歷久彌「新」、亙古常「新」的命令,主耶穌的意思是要我們今天相愛並永遠相愛。信徒彼此相愛,教會就會火熱,就會復興;家中每一份子相愛,這個家就要顯得溫馨和睦。處在今天這個充滿暴戾、仇恨、愛心冷淡的世代裡,我們越發覺得主耶穌所頒布的新命令,對這個時代的意義何等重大。讓我們都照祂的命令來相愛,好使我們自己同胞不再相咬相吞,進而促進國家社會祥和與安定。

只是,我們人的愛心極為有限,因此就必須來到愛的源頭──神那裡支取愛,因為神就是「愛」,「愛」是從神來。越到神面前來親近祂,就越有愛去愛周圍的人。我認得一位愛主的姊妹,她丈夫未信主前不喜歡她去教會,常要她禮拜天做家事。這位姊妹就利用週末或主日清晨把所有的家事都做好,丈夫看了無話可說,只好讓她去。她天天為丈夫禱告,也訂閱各種屬靈書刊放在客廳裡或放在廁所裡,好讓丈夫多一點機會接觸福音。她很少用嘴巴說教,倒是默默地用愛心服事丈夫。感謝主,過了三十年,丈夫果然歸主,全家得救之後非常喜樂,後來,丈夫也成為教會傳道人得力的助手。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給我們一個愛的榜樣。我們不單要愛可愛的,也要愛不可愛的,甚至連「仇敵」也要愛。唯有相愛能化解冤仇,也唯有相愛才能產生和諧的家庭與社會。作基督徒的更是要相愛,才能證明我們的信仰是真的。


二、新造的人──在基督裡(林後五17)

人一生下來就有罪性所以會犯罪,一旦明白救恩,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十字架上主耶穌所留的寶血,就洗清我們一切的污穢,並領受聖靈進入人心中。從此,我們就成了一個新進的人,過去的種種都過去了,以後的種種都變成新的了。

筆者在全省各地監所傳播福音,看到一些過去是無惡不做、充滿暴戾之氣的受刑人,真心認罪悔改之後都像脫胎換骨似的,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新造的人。最近在台北輔導的一位劉姓死刑犯,過去家人勸他信耶穌,他都當耳邊風,及致經商失敗,染上賭博惡習之後,因積欠賭債,在債主逼迫得走投無路時,犯下擄人勒贖的大罪。當一審判決死刑時,他無法接受,心中焦慮恐懼,常藉故發洩情緒,搞得囚情不安。後來更生團契的傳道人去探監,當傳道人的手緊握住他的手禱告時,他像滿腹委屈的孩子,在母親的懷中飲泣,淚水像決堤的洪水一樣,而心中所有的焦慮不安也完全傾洩一空。傳道人拿面紙為他拭淚時,他感覺觸摸到的是一雙充滿溫暖和愛的手。當時,聖靈作工,這位死刑犯就像一隻羊般地依偎在好牧人的手中。神的光佔滿了他,他變成了另外一個人,臉上煥發著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若不是神的能力改變他,誰也無法相信一個死刑犯竟能有這麼大的轉變。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成為新造的人,因為在我們的舊生命裡充滿了敗壞,我們老亞當的性情有太多的脾氣、驕傲、自私,這些都需要靠著主耶穌復活的生命力才能完全改變,我們的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死得透,我們就能活出新的生命來。


三、新天新地──永遠的盼望(啟二十一1)

人類的歷史到今天已有五、六千年,近百年來,醫藥、科技不斷進步,人們生活的品質也隨之提升,生命歲數也逐漸拉長。然而人類的道德卻愈來愈走下坡。歷史不斷演進,人類外在的難題,如貧窮、疾病等似乎都已解決,可是內在潛伏會犯罪的性情卻依然存在。罪的本性沒有解決,就到處有兇殺、淫亂、擄掠等不法的事發生。罪已污染人心、污染大地,整個世界已難找到一片乾淨土。

就像挪亞的時代一樣,地上的罪惡很大,人終日思想的盡是惡,所以神就決定要毀滅那個世代的人。今天這個世代,罪惡極重比前更甚,但神已經預備了救恩,呼召罪人只要悔改,進入基督的裡面就可以得救。同時神也差遣祂的僕人到處去傳福音,因為時候不多了,這個世代不久就要過去了。當主耶穌再回來時,這世界上一切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彼後三10),先前的天地過去之後,神要為每一位蒙恩得救的人預備一個「新天新地」。在那裡,神要與我們同住,祂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在新天新地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罪惡,一切都更新了。

雖然舊的世界被神宣判死刑,然而神絕不會撇棄那些願意尋求祂的人。我們屬主的人是有盼望的,世界再怎麼敗壞,神已經為我們預備一個更美的世界,就是新天新地,那是我們將來的城,也是我們永遠的家鄉。

新的年頭開始,願我們每天都來到神的面前領受祂的恩典,祂的慈愛每早晨都是新的。愈多親近祂,我們的靈就愈滿足。願你每天讀聖經,側耳聽神的話,每天禱告,萬事交託祂、依靠祂,我們行事為人就會有力量。願新的一年,祂帶領我們日日更新,並且更新變化,愈來愈像主耶穌。

(作者為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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